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
重大改革信息
1)2008年9月,股东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将其在公司持有的75%股权转让给中旅饭店总公司。香港中旅(集团)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5%股权转让给在香港注册的利都(香港)有限公司。
此次股权转让后,股东两方及股权分别为中旅饭店总公司75%、利都(香港)有限公司25%。
2)2008年5月,股东中国中旅(集团)公司将其在公司持有的35%股权转让给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。
此次股权转让后,股东两方及股权分别为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75%、香港中旅(集团)有限公司25%。
3)2008年4月,股东江苏省中国旅行社将其在公司持有的40%股权转让给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。
此次股权转让后,股东三方及股权分别为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40%、中国中旅(集团)公司35%、香港中旅(集团)有限公司25%。
4)公司设立时投资各方出资情况:
甲方:江苏省中国旅行社,出资额1280万美元,占注册资本40%;
乙方:中国中旅(集团)公司,出资额1120万美元,占注册资本35%;
丙方:香港中旅(集团)有限公司,出资额800万美元,占注册资本25%。